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美〉 (1)〔总称〕《移民和国籍法》 调整外国人移民、许可、入境、驱逐出境和归化入籍的联邦法律的总称。 (2)《移民和国籍法》 1952年由国会通过的一项联邦法律,又称《麦卡伦-沃尔特法》。该法反映西方与苏联处于冷战关系时的移民政策,它限制美国政府当局接受难民的数量,而这些难民按照一般的移民程序是可以被接受的。该法议案曾遭杜鲁门总统否决,但该否决后被国会推翻。
〈美〉 (1)〔总称〕《移民和国籍法》 调整外国人移民、许可、入境、驱逐出境和归化入籍的联邦法律的总称。 (2)《移民和国籍法》 1952年由国会通过的一项联邦法律,又称《麦卡伦-沃尔特法》。该法反映西方与苏联处于冷战关系时的移民政策,它限制美国政府当局接受难民的数量,而这些难民按照一般的移民程序是可以被接受的。该法议案曾遭杜鲁门总统否决,但该否决后被国会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