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Doe summons

John Doe summons

轶名传票 1在送达时不知被告的真实姓名,而以「约翰·多伊」为其姓名之代称发出的传票。在送达后如明确了被告的真实姓名,可予补正;2美国国内税务署〔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向第三人发出的传票,旨在提供不知其姓名但负有潜在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有关信息。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enna,国际知名法学院环境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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