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 factor

judicial factor

〈苏格兰〉指定财产代管人 指由最高民事法院〔Courts of Session〕或郡长法庭〔Sheriff Court〕指定以保管和经营处于争议之中或无适当法律控制之财产的人。常见的情况是对于心智不健全者之财产或信托财产的管理。一经指定,该代管人便成了法庭的职员,他必须妥善保管上述财产,并作出财务报表,列出清单向法庭相关官员报告。同时他享有受托人〔trustee〕和法庭赋予的权力,但也要对其疏于职守负责。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Kevin,毕业于亚洲顶尖的法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国际贸易委员会诉讼 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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