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recht
〈英〉邦区法 在一般意义上,指某一邦国或地区的普通法。在中世纪,该词适用于各种成文的法律渊源、地区习惯法的汇编、君主授予臣民的自由或特权,以及地方或行省政权机构通过的、经过或未经君主批准的制定法或规则。大约从14世纪起,该词逐渐专指君主在其各等级会议的同意下颁布的地区性立法。从11世纪起,该词就在低地国家佛里斯兰〔Friesland〕使用;到15世纪时,它们已逐渐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部分。
〈英〉邦区法 在一般意义上,指某一邦国或地区的普通法。在中世纪,该词适用于各种成文的法律渊源、地区习惯法的汇编、君主授予臣民的自由或特权,以及地方或行省政权机构通过的、经过或未经君主批准的制定法或规则。大约从14世纪起,该词逐渐专指君主在其各等级会议的同意下颁布的地区性立法。从11世纪起,该词就在低地国家佛里斯兰〔Friesland〕使用;到15世纪时,它们已逐渐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