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us publicusglossary / LOCUS PUBLICUS, 公共场所 locus publicus〈拉〉(罗马法)公共场所 词条贡献者 译者Lorna,毕业于国内一流的法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文件。
public PUBLIC, 为公众服务的, 为大众的, 从事公众事务的, 众所周知的, 全体公民的, 公众事务的, 公共场所, 公共的, 公开的, 公然的, 公用的, 国家的, 国际的, 当众的, 政府的, 民众, 知名的, 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的 public a. (1)社会公众的;全体公民的;公共的 (2)国家的;政府的 (3)国际的 (4)公开的;公然的;当众的 (5)知名的;众所周知的 (6)公用的;为公众服务的 (7)为大众的;公众事务的;从事公众事务的 n. (8)社会公众;民众 (9)公共场所
public house public house, 公共场所 public house 〈英〉公共场所 向社会公众或任何合法的付费者开放的娱乐或消遣场所,尤指可合法地出售酒类的公共场所,如旅店、酒吧、赌场。在广义上亦可指任何因在其中从事的职业而向公众开放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