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iana Purchase

Louisiana Purchase

路易斯安那购买地 1803年美国政府从法国手中购买828 000平方英里的法属路易斯安那,使得当时美国的版图扩大了一倍,并且使美国完全控制了具有战略重要性的新奥尔良港〔New Orleans〕。这片领土分成了13个州。最早是法国在17世纪声称拥有对路易斯安那的主权。1763年,法国将路易斯安那省割让给西班牙,西进运动使得密西西比河和新奥尔良港对美国人的战略重要性大为加强。1795年,美国与西班牙签订一项条约,允许美国船只享有在密西西比河上的航行权,并允许西部地区的商人在新奥尔良港存放货物,在出口之前无须缴纳赋税。国力日益衰弱的西班牙对控制路易斯安那感到力不从心,因此对此结果也很满意。但在1800年,在拿破仑〔Napoleon〕领导下的法国与西班牙签订密约,将路易斯安那割让回法国。杰斐逊〔Jefferson〕总统担心法国人控制具有战略重要性的新奥尔良港,考虑购买该港和西佛罗里达〔West Florida〕。1802年,法国收回了美国商人在新奥尔良港存放货物的权利,杰斐逊命令西部人信任的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去巴黎协助罗伯特·R.利文斯顿〔Robert R.Livingston〕寻求购买新奥尔良港和西佛罗里达的方案。拿破仑起初拒绝美国人的购买要求,在1803年,考虑到英美结盟的可能性以及全力集中他在欧洲的帝国野心,他不仅放弃了新奥尔良港,而且决定转让整个路易斯安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美国人以1 500万美元的价格购得路易斯安那。美国政府从英格兰和荷兰银行借得购金,加上利息,最后实际花费2 700万美元。杰斐逊支持购买整个路易斯安那,但是担心缺乏宪法上的授权,他考虑是否采纳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使这宗十分合算的交易合法化。后来决定以总统签订条约的权力作为解决之道,杰斐逊将条约提交参议院批准,参议院以24票对7票予以批准。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郭敏,国际知名商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金融衍生品与结构化产品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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