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to admit

notice to admit

〈英〉要求承认的通知 指按照《最高法院诉讼规则》〔R.S.C.〕,民事诉讼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要求承认某项文件或其所提出的某项事实的书面通知。如果被要求方不承认或拒绝承认,则其应负担证明此项文件或事实的费用,除非法官确认其拒绝承认的行为是合理的。 (→admiss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enny,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专注翻译各类与重组与破产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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