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orious

notorious

a. (1)众所周知的;声名狼籍的;臭名昭着的 指为社会公众共同所知、所承认或被广泛谈论、毋需提供证据来证实的情况。该词经常被用作贬义,尤其是在描述犯罪行为时,例如公开同居〔notorious cohabitation〕。 (2)公开占有财产的 财产的实际所有者应对此占有负有注意义务。 (=open and notorious)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Susanne,世界顶尖法学院国际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联邦税务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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