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inary negligence

ordinary negligence

普通过失;一般过失 指缺乏普通注意〔ordinary care〕,亦即缺乏一般人或合理谨慎的人在相同情况下所采取的注意,从而构成的过失。有过失的人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该词最常用以区分过失与重大过失〔gross negligence〕,后者是指明显缺乏注意。 (→negligence; ordinary car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Howard,毕业于法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欧美消费者隐私法规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