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inary proceeding

ordinary proceeding

普通诉讼程序 指旧时普通法上的、在普通法法院适用的,也是现在的民事诉讼规则和法典规定的一种诉讼程序,它以签发传票开始,于作出可依执行令〔execution〕强制执行的判决结束。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文楷,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合并许可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