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ce officer
〈美〉治安官 指被任命负责维持公共安定和公共秩序的文职官员〔civil officer〕,如行政司法官〔sheriff〕、警官〔police officer〕等。该词有时可能包括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或为特定目的被立法任命为治安官的其他公职人员,如市长〔mayor〕。该词亦称officer of the peace; conservator of the peace。
〈美〉治安官 指被任命负责维持公共安定和公共秩序的文职官员〔civil officer〕,如行政司法官〔sheriff〕、警官〔police officer〕等。该词有时可能包括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或为特定目的被立法任命为治安官的其他公职人员,如市长〔mayor〕。该词亦称officer of the peace; conservator of the pe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