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ce of abodeglossary / PLACE OF ABODE, 住所 place of abode住所 指一个人打算长期居住之处。 (→residence; domicile) 词条贡献者 译者李科,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国家安全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
house HOUSE, 住宅, 住所, 室, 房屋, 房间 house n. (1)住所;房屋;住宅;房间;室 指个人及家庭居住之建筑物,包括庭院、花园、外屋、建筑物间通墙及合理占用所必需的附属物。 (→curtilage; domicil(e); home; residence) (2)立法机构;(如果实行两院制)两议院之一(如参议院或众议院);(立法机构开会时的)法定人数 (3)立法机构以外的其它的人的集合体;(教育、慈善、宗教性质的)社会公共机构;(口)商业机构或股份公司
domicilium DOMICILIUM, 住所 domicilium 〈拉〉(罗马法)住所 最初是指设祖先祭坛之处,也是经常居住之处。自实行户口登记制度以后,即以户口所在地为住所。在手工业、商业发达后,工商业者的作坊、店铺常和居住地分离,且可能有多处,于是即以业务中心或法律关系中心为住所。如中心有几个而又不分主次时,则几个中心都可为住所,故罗马法承认复数住所,即一个人同时可能有两个以上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