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in language law

plain language law

〈美〉简明(法律)语言法 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50 000美元以下的消费合同必须使用非法律专业性的词语。商行应尽量使用普通语言,以清晰的文字书写合同,否则要偿付10 000美元以下的赔款。1977年纽约州首先通过这项改革性的法律,并于1978年实施。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Paul,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地产争端解决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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