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it a prendre
〈法〉共同用益权;在他人土地上的用益权 法律法语,常用复数,指某人使用他人土地并参与分享土地收益或土地出产物的权利,例如在他人土地上伐木、采矿、放牧、养鱼等。其与地役权〔easement〕的区别在于可从他人土地获得收益。又作「right of common」。
〈法〉共同用益权;在他人土地上的用益权 法律法语,常用复数,指某人使用他人土地并参与分享土地收益或土地出产物的权利,例如在他人土地上伐木、采矿、放牧、养鱼等。其与地役权〔easement〕的区别在于可从他人土地获得收益。又作「right of com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