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asures n. 〈英〉(教会法)法;法案 根据1919年《英格兰国教全国大会(权限)法》〔Church of England Assembly(Powers) Act〕,由教会的立法委员会协助草拟的每一条法案均提交宗教委员会〔Ecclesiastical Committee〕考查,宗教委员会撰写法案的报告交与议会,但议会无权修订。议会两院就法案进行决议,之后提请国王御准,法案遂具有制定法效力。1963年《教会管辖法》〔Ecclesiastical Jurisdiction Measure〕改组了国教会的教会法院系统,更换了与教规相关的现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