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rder of London

Recorder of London

伦敦司法官;伦敦巡回法官 由市高级市政官法庭〔Court of Alderman of the City〕选举产生,终身任职,是市共同体的首席顾问和首席辩护人,非经国王任命,不得实施任何司法审判权能。其职责是维持和平,执行法律,宣布判决,证实并记录市习惯,并应邀参与政务。1972年1月1日后成为巡回法官,可在中央刑事法庭〔Central Criminal Court〕及其它法庭任法官, 1975年后不再有下议院议员资格。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Miranda,毕业于英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债务重组与公司清算/破产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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