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ion back
回溯 指当前的行为视同以前的行为。交由第三人掌管,条件完成时转交受让人的文件或契据,视同交付给第三人时即已交付受让人。补充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所提出的主张或答辩,系出于原起诉状(原答辩状)中已提出的行为、事务或事件所引发,则补充的主张或答辩回溯至原起诉状(或原答辩状)。(→ex post facto)
回溯 指当前的行为视同以前的行为。交由第三人掌管,条件完成时转交受让人的文件或契据,视同交付给第三人时即已交付受让人。补充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所提出的主张或答辩,系出于原起诉状(原答辩状)中已提出的行为、事务或事件所引发,则补充的主张或答辩回溯至原起诉状(或原答辩状)。(→ex post fac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