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ion back

relation back

回溯 指当前的行为视同以前的行为。交由第三人掌管,条件完成时转交受让人的文件或契据,视同交付给第三人时即已交付受让人。补充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所提出的主张或答辩,系出于原起诉状(原答辩状)中已提出的行为、事务或事件所引发,则补充的主张或答辩回溯至原起诉状(或原答辩状)。(→ex post facto)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黎川,在一家顶尖澳洲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专注翻译各种与澳大利亚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