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w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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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令状;对令状的答覆 指被送交令状的机构或官员对令状所作的答覆,如负责监管犯人的行政司法官或其他官员在对人身保护令〔writ of habeas corpus〕作回复时,要依制定法规定的格式说明与羁押犯人有关的重要事实。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大智,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擅长翻译各种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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