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rogation
n. 代位 指由一人取代另一人的地位而对第三人依法请求给付或主张权利、要求补救或担保等。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若某人代为偿付债务,则其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可以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与其未代为偿付时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相同。代位通常发生于建筑合同、保险合同、保证以及流通票据法中。保险中的代位,如某人已投保的船舶因他人过错而致撞毁,则其可从保险人处取得保险金而恢复船舶价值,从而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船舶所有权人的权利,以向造成船舶毁损者提起诉讼。代位是衡平法上的一种制度设计,以使债或义务能最终清偿,而又使偿付债务者不致显失公平。代位分为两种,即协商代位(或称合同代位)〔conventional subrogation〕与法定代位〔legal subrogation〕,前者是通过债权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而明示的代位,后者则是由于法律实施而产生的代位或默示的代位,例如保证人的代位。 (→conventional subrogation; legal subrogation; equitable subrog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