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made for hire

work made for hire 僱佣作品 包括两种情况:1僱员在其受雇工作范围内完成的作品;2某些特定种类的委托作品,当事人书面约定将其视为僱佣作品。根据美国版权法,僱佣作品的「作者」为僱主或委托人,由其享有作品的版权。对于第二种情况,美国版权法规定是指:专门用作集体作品〔collective work〕的组成部分、电影作品或其他视听作品〔audiovisual work〕的组成部分、翻译作品、增补作品、编辑作品、教材、考试、考试的答案材料、地图作品而受命或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并经当事人在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将其视为僱佣作品。亦作「work for h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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