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ufficiency

insufficiency n. 不充分 在英国旧时的衡平法诉讼中,被告提出答辩后,原告有6周的时间指出该答辩中的不充分之处——即被告未能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具体指控作出具体的回答。在现在的诉讼程序中,通常一方当事人对对方的质询〔interrogatories〕应以宣誓书〔affidavit〕作出回答。如果被质询方所作的回答不充分,质询方可申请法庭或法官命令被质询方作更进一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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