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ited admissibility
limited admissibility (证据的)有限可采性 在证据法中,证人的法庭证言或物件可以在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被采纳为证据。法官对于证据的能否被采纳,应根据上述原则指示陪审团,如对前后矛盾的陈述只能作为对证人的可信性进行质疑的证据而不能作为证明其陈述真实性的证据。如果证据有多重目的,其中之一违反了对刑事被告人的宪法保护规定,则此证据不应被采纳。又如,证据常可对一方或某一目的适用而对另一方或另一目的不适用,此类证据通常可以被采纳,但法庭在被要求时,应指示陪审团,限制证据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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