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 a bill
note a bill 签注汇票 指公证人在汇票背面注明该汇票经提示后遭到付款人的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内容包括公证人的草签〔initials〕、日期、汇票被提示但遭拒付的事实以及付款人可能说明的拒绝付款的原因。在法律上,公证人制作汇票拒绝证书〔protest〕应遵循下列步骤:1在汇票持有人提示承兑或付款但遭拒绝后——通常是在当日,公证人须再次提示;2若仍遭拒绝,则公证人应在不迟于拒绝之后的次一营业日签注汇票;3根据这项签注制作正式的拒绝证书,并于当日向出票人和背书人发出通知,同时附上一份汇票副本。因此,签注汇票是制作拒绝证书的预备性步骤,也是汇票已被正当提示的证明。在英国,制作对外国汇票〔foreign bill〕的拒绝证书前必须经过签注;但对本国汇票〔inland bill〕,既不需要签注,也不需要制作拒绝证书,只须向出票人和背书人发出有关拒付的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