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r-and-a-day rule

year and a day rule

year and a day rule 一年零一天规则 在普通法上,因死亡提起的诉讼必须在死者死后一年零一天内提出;此外,除非被害人在被告人的不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零一天内死去,被害人的死亡不能归责于被告人。这是因为当时缺乏必要的医疗手段,在经历了如此长的时间后,无法精确地确定死亡的原因,也无法查明是否是其他外来原因引起被害人死亡。但在医学发展的今天,一年零一天规则似乎已经过时而应当舍弃。在美国,有些司法区已通过立法或司法判例舍弃,但大多数司法区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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