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teoglossary / tanteo, 优先权 tanteo〈西〉优先权(=preemption) 词条贡献者 译者Kelly,美国顶尖商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投资基金与基金顾问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preference PREFERENCE, 优先权 preference n. 优先权 1诸如:优先受偿权,破产时部分债权人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认购权,公司股东依其原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权利〔preemptive right〕等。2此词常与另一词「priority」混用;法律可以认定preference为可撤销,而priority则总是合法的。
charging lien CHARGING LIEN, 优先权 charging lien (1)优先权 指就债务人的特定财产设立的一种担保,但该财产仍为债务人占有。 (2)律师费优先权 指律师就其为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服务而对当事人因此所获得的判决享有优先权,以担保其律师费或由此而支出的费用获得支付。这种与判决相关的优先权不同于另一种以扣留当事人金钱、文件或财产为手段的律师费留置权〔retaining lien〕。 (→attorney’s li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