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d possessor

third possessor

(大陆法)第三占有人 该人取得已抵押之财产,但不承担抵押担保之债务。如果某人购买已设有抵押之动产,则其要么放弃财产,要么清偿该不动产所抵押之债。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Daniel,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英语专业,擅长翻译涉及工程与建设领域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