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hearing n. (1)〈美〉重新审理 由原审法院对已经审理并作出终局裁决或驳回的案件的再次审理,目的在于纠正前一次审理中存在的错误或疏漏。重审时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2)〈英〉上诉审;重审 对已裁决案件的再次审理。根据1965年《最高法院规则》〔RSC〕,所有向上诉法院提出的上诉都以重审的方式进行,并以申请通知书〔notice of motion 〕提起。重审根据书面材料进行,包括法官的笔记〔note〕及任何证据副本。重审中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3)重新听证 行政机关对已作出决定的事项再次举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