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nty-fourth Amendment

Twenty-fourth Amendment

〈美〉美国宪法第二十四条修正案 该修正案1962年8月27日由国会提出,1964年2月4日获批准。它规定在总统或副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国会议员或众议员的任何预选或其他选举中,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未交纳人头税〔poll tax〕或其他税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David,毕业于美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电子证据开示与文件保全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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