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us nullus rule

unus nullus rule

(大陆法)一个证人的证言等于没有证言的规则 这是大陆法上的一项证据原则,指单一证人的证言没有份量或没有证明力。在英格兰法中,一般规则是:对证人应衡量其证言的证明力,而不在于证人的数量〔ponderantur testes,non numerantur〕。但有例外情形,如对指控犯有叛国罪或伪证罪的公诉书及对遗嘱的认证,要求有两个证人;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证言或对死者的财产主张权利者的证言须有佐证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Fang,毕业于美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主权及机构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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