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cantia bona

vacantia bona

〈拉〉无主物;无主财产 既可泛指无所有权人的财产,也可专指无人继承的遗产,即该遗产既未于死者遗嘱中作处分,且依照无遗嘱继承法,亦无死者亲属有权获取其所有权。产生无主财产的原因,通常是因为死者没有既愿意又能够对其遗产主张权利的继承人。该财产可归发现人所有,也可复归国王所有。亦作bona vacantia,有时简称为vacantia。 (→escheat)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Denise,知名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国际争议解决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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