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ditas jacens

hereditas jacens

〈拉〉 (1)待继承的遗产 指在继承人接受之前,属于遗产组成部分的那些财产。相似于普通法中归属未定的〔abeyance〕财产。 (2)(古)无人继承的遗产指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都不接受的死者的遗产,即复归领主的财产;也指该遗产在法律上没有所有权人,其权利将属于第一个占有该财产的人。 (→escheat)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Celia,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酒店、博彩及休闲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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