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ble complaint

double complaint

(教会法)双重控诉 指圣职候选人〔clerk〕或其他人对教会常任法官〔ordinary〕在一些宗教讼案中延迟或拒绝给予公平处理,例如处刑或授予其圣职等而向教省大主教提出的控诉。其所以称作双重控诉,因其既控诉法官,亦控诉被拒绝或拖延之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大主教核实情况后以诫谕〔monition〕责令教会常任法官陈述延迟理由,否则大主教亲审法院〔court of audience〕将对该案件进行公正评判。 (→duplex querela; duplicity;double pleading; joinder of causes of ac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essie,在一家亚洲一流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擅长翻译有关港口、铁路、公路与海运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