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n. (1)合同;契约 合同之定义诸说纷杂。一般而言,它是指「在适格当事人之间基于合法之对价而达成的作为或不作为某一行为的协议」,或简而言之,合同乃「法律上可强制执行之协议」。又谓:合同是以引起法律关系为目的的作为或不作为某一行为的协议。在美国,最常被引用的则是《合同法第二次重述》〔Restatement, Second, Contracts〕的定义:「合同乃为一个或一组允诺。违反允诺时,法律则给予救济;或者说允诺的履行,法律在某种情况下视之为一项义务。」在《统一商法典》〔U.C.C.〕第1-201条第 (11)项中,合同被定义为「根据本法典的规定而从当事人协议中产生的全部法律义务」。合同有效或具法律强制力,须具备以下要件:1有协议存在,该协议通常以要约〔offer〕与承诺〔acceptance〕的方式达成;2当事人有缔约能力(决定于当事人的年龄、心智状态或身份等);3有缔约的意图,即须以发生法律关系为目的;4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consensus ad idem〕;5有效的对价〔valuable consideration〕;6合法之目的。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合同的形式。如协议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的,则称为明示合同〔express contract〕;如协议系以推定或演绎之方式而达成,则称为默示合同〔implied contract〕。根据法律独立推定当事人意图而类推为合同关系的,被称为准合同〔quasi-contract〕。另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作如下分类:1根据合同的形式,分为三种:简单合同〔simple contract〕,契据合同或盖印合同〔specialty contract or contract under seal〕,登录合同〔contract of record〕。简单合同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协议而产生,其中一方将作为或不作为某一特定事务并以他方作为或不作为某一事务为对价。因此,简单合同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u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