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eficium ordinis

beneficium ordinis

〈拉〉(罗马法)〈苏格兰〉先诉抗辩权 指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在向其追索之前,应首先诉诸主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ulie,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证券监管、合规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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