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eficium ordinis

beneficium ordinis

〈拉〉(罗马法)〈苏格兰〉先诉抗辩权 指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在向其追索之前,应首先诉诸主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王漾,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税收策略及补贴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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