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eficium ordinis

beneficium ordinis

〈拉〉(罗马法)〈苏格兰〉先诉抗辩权 指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在向其追索之前,应首先诉诸主债务人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Rowland,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商业地产买卖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