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的基本组织法,起草于1945年在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宪章包括1个序言,19章,共111条。19章分别为:1宗旨和原则;2会员;3机构;4大会;5安全理事会;6争端之和平解决;7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安排;8区域办法;9国际经济及社会合作;B10经济及社会理事会;B11关于非自治领土之宣言;B12国际托管制度;B13托管理事会;B14国际法院;B15秘书处;B16杂项条款;B17过渡安全办法;B18修正案;B19批准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