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n. (1)(古)(法庭)书记官;书记员 指负责法庭档案、记录诉讼程序等行政管理、运作事务的官员,亦称作「court clerk」或「clerk of court」。 (2)法律助理 指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受雇于律师或法官,为其做法律研究、书写案例分析等事宜。亦称作「law clerk」、「summer」或「summer associate」。 (3)(政府中的)书记官 (4)办事员;庶务 (5)法官助理 指协助法官调研、书写和案例分析的律师。 (6)执事;神职人员 教会中削发的神职人员,宗教改革前主要指非修道会的世俗牧师,以区别于修道会的牧师。该词亦可泛指行使牧师职责的人的职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