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ty per cent rule

fifty per cent rule

百分之五十规则 海上保险中确定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的一项规则。按此规则,当被保险船舶或海运途中的货物等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其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或者为避免货物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构成推定全损。换言之,当保险标的的损失或修理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标的之保险价值的50%时,任何修理或避免措施都失去经济意义,因此构成推定全损。故称「百分之五十规则」。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按照保险人价值全额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abandon〕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不采取委付措施,则只能要求赔偿部分损失。被保险人是否选择委付措施,由其自主衡量决定。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李明,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政府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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