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advertence

inadvertence

n. 疏漏;疏忽 指由于粗心大意、漫不经心而未注意到。主要用于列举某一判决可能被撤销的理由的法律或规则中,包括如「错误」〔mistake〕、「疏忽」〔inadvertence〕、「意外」〔surprise〕或「可原谅的疏忽」〔excusable neglect〕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enna,国际知名法学院环境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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