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quelaglossary / LOQUELA, 主张, 交谈, 对话, 谈话, 陈述 loquela〈拉〉谈话;交谈;对话;陈述;主张 在英格兰古法中,这一术语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对争论点的口头争辩,现称为诉答程序〔pleadings〕。也指庭外和解。 (→imparlance) 词条贡献者 译者Henry,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企业管治相关的法律文件。
advocate (1)提倡者, ADVOCATE, 为辩护, 主张, 律师, 拥护, 拥护者, 提倡, 辩护人 advocate v. 为…辩护;提倡;拥护;主张 n. (1)提倡者;拥护者 (2)辩护人;律师 尤指在司法程序或类似事项中代理当事人活动者。以前在英格兰,该词仅限于指在教会法院和海事法院执业的律师,但是现在这些法院已经向所有的出庭律师〔barristers-at-law〕开放,因此该称呼已失去其特殊意义。在苏格兰,在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执业的出庭律师被称为advocate。 (→College of Advocates) (3)〈英〉(教会法)圣职推荐权人 即有权向教会出缺的圣职职位推荐圣职候选人的人。 (=patron; advowee) (4) 〈英〉(教会法)教堂代诉人(=advocati ecclesi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