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sequent negligence

subsequent negligence

后续过失 指在损害持续过程中发生的过错,从而构成损害的原因。由于被告的最初过失〔initial negligence〕以及原告的与有过失〔contributory negligence〕,被告发现或应当发现原告已处于危险境地,但未以正当注意而使原告免于受到损害的,则属后续过失。它与在事件发生之前已经发生但与损害有某种联系的过错相区别,属于导致损害发生的近因〔proximate caus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Lynn,毕业于法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涉及美国证券法的诉讼和调查(包括告密者调查)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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