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

misrepresentation

misrepresentation n. 虚假陈述 指以语言或其他行为作出与事实的实际情况不符的意思表示,如被他人接受,会导致错误的理解。虚假陈述一般旨在欺骗或诱导他人,若符合下列要件,即构成法律上的欺诈:1就现在或过去的事实作出实质性陈述;2明知该陈述系虚假不实;3其意图是使他人信赖和受损。在合同法中,一方如就合同的重要实质内容故意作虚假陈述以损害对方利益,则对方可以撤销合同或使之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在保险法中,被保险人如就保险标的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肯定地表示知悉而实际并不知悉,从而误导保险人,使其对所保风险或保险费的确定作出错误判断,均构成虚假陈述。但虚假陈述系就确定的事实而言,应区别于只是意见、允诺、信念、广告用语、合同保证条件等表述。仅仅是疏忽、沉默或不作为也不构成虚假陈述,除非此类不作为会扭曲对其他事实的一般推理,或不作为一方有披露有关事实的明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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