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

denial

denial n. (1)拒绝;驳回 如拒绝给予正当程序保护;驳回当事人的申请等。 (2)否认;反驳 在诉讼中,指宣称对方当事人的肯定性主张是不成立的或不真实的。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凡未被否认的主张被视为承认,且一方当事人所作的说明对方不具有足够的知识和信息以使人形成对某主张的真实性的确信的陈述,即视为对该主张的否认。当事人作否认答辩时必须充分说明其否认哪些主张或主张的哪些部分。 (→general denial;specific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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