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a vacantia

bona vacantia

〈拉〉无主物;无主财产 指无人主张权利的财产〔vacant goods〕,包括海难残骸〔wreck〕、埋藏物〔treasure trove〕、弃赃〔waifs〕、无主的走失家畜〔estrays〕以及已解散公司的财产,也指无人继承的遗产,但它不包括抛弃物。在普通法,无主物属于发现人,但在特定情况下属于王室财产。在大陆法,该词是指无人继承的遗产,它属于国库所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Celia,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擅长翻译涉及信息和智能技术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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