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rnative writ
alternative writ 选择令状 普通法上的一种令状,它要求某人为特定行为,或者向法院说明他不应被强制为该行为的理由。普通法诉讼上的第一个执行职务令〔mandamus〕就是一个可选择的令状,但在现代诉讼中这种令状通常不用,而代之以说明理由的命令〔order to show cause〕。
alternative writ 选择令状 普通法上的一种令状,它要求某人为特定行为,或者向法院说明他不应被强制为该行为的理由。普通法诉讼上的第一个执行职务令〔mandamus〕就是一个可选择的令状,但在现代诉讼中这种令状通常不用,而代之以说明理由的命令〔order to show cause〕。
optional writ 选择令状 英国旧时诉讼中初始令状〔original writ〕的一种,也称praecipe。其内容是选择性的,即令状要求被告人去做所要求的事项,或者说明他没有做、而且不应被强迫去做该事项的原因。